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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app官方网站下载入口利和兴: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作者:小编    发布时间:2023-08-23 11:34:51    浏览量: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办公地址 深圳市龙华区民塘路385号汇德大厦1号写字楼21层 深圳市龙华区民塘路385号汇德大厦1号写字楼21层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14,405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0 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如有) 0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深圳远致富海十八号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境内非国有法人 5.08% 11,883,108.00

  深圳市银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肥银桦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其他 1.67% 3,9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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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1、深圳市利和兴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为公司员工持股平台,其执行事务合伙人为林宜潘先生之妻黄月明女士,林宜潘、黄月明夫妇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2、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前10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1、股东翟利辉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 0股,通过联储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4,526,100股,实际合计持有4,526,100股; 2、股东章保华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 1,088,500股,通过联储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 1,524,078股,实际合计持有 2,612,578股; 3、股东伍伯宏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 0股,通过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2,360,100股,实际合计持有2,360,100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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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2月,利和兴电子依据市场需求和自身产能情况,将通用性较强的常规产品投入批量生产。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2月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孙公司投资电子元器件项目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07)。

  (1)2023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并公开征集投票权。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2)2023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等事项进行了核实。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3)2023年4月28日至2023年5月10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对本次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3年 5月11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3年5月17日,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并于当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042)等公告;

  (5)2023年5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进行了调整,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均已经成就,确定2023年5月17日为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162名激励对象授予 424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 5月 1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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